記者陳韋帆/台北報導
台灣30年以上老屋早已突破400萬戶大關,除了危老重建問題外,也衍生出查不到的「凶宅」問題。一名民眾向《三立新聞網》反應,近日在新北市看到一間30坪左右,售價才600多萬的老公寓,覺得便宜又大碗,結果看完屋後,經鄰居告知,才發現竟是知名社會案件的「凶宅」。
▲爆料民眾表示,原本已決定購買的房子,竟就是25年前兇案現場。(示意圖/記者陳韋帆攝影)
他說「那天看屋時,房仲並未告知是凶宅,由於『俗擱大碗』,心中暗自決定買下,但看屋完下樓後,鄰居就來提醒,該房子25年前,曾發生過一件驚天動地的學生姦殺案,結果網路一查並比對資料,發現真有其事,只是根本也查不到地址,最後是問了好幾個附近鄰居,交叉比對才確認就是該凶宅無誤,還好沒有衝動購屋。」
記者循線找到該名房仲,房仲表示「屋主買了就出租,從未與鄰居打交道,並不知情,自己也曾查詢過相關資訊,但由於事情已發生25年,網路上查不到任何資料,在買家反應後,問警察、里長也都以『個資法或非自身業務』為由不願理會,目前也與買家一樣,都是通過鄰居口頭告知,才知道此事。」
▲即使房子曾發生驚天動地的社會案件,若事發多年也難以查證。(圖/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)
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,根據內政部函釋,房屋內若發生過「非自然死亡事件」,買賣時未載明或告知買家,即可提告,進一步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,所以房仲、買家都必須誠實告知。
不過,按照上述案例,過去網路資訊並不發達,即使曾發生驚天動地的社會案件,即使網路上可查詢到部分資訊,但要得知地址相當困難,加上警局、里長都有保守秘密之義務,確實無法提供任何資訊。
▲過去就曾發生鄰居誤傳「凶宅」的事情,所以必須多方查證。(示意圖/記者陳韋帆攝影)
陳傑鳴指出,其實鄰居說的也不見得是正確資訊,過去就曾發生鄰居誤以為是「凶宅」,但確認後才得知鄰居說的是隔壁的實例,所以若遇到這樣的事情,除了反應給房仲外,自己也可以多跟其他「居住多年」的鄰居多方探聽。
建議買房之前,除了查詢網路資訊外,最好與鄰居多打交道,也多方比較每一間房仲說法,才能真正降低買到凶宅的可能性,倘若真不幸在購屋後,才發現自己買到凶宅,可主張賣方「未明確告知屋況」提告,倘若屬於重大瑕疵,前屋主即使不知情,也必須負擔無過失責任,就有機會減少價金或獲得損害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