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【 8/20 10:32 發稿 | 10:56 更新內文 責付衛生局| 16:28 更新:新增影音 】
桃園市35歲梁姓男子被控吸食毒品後,持菜刀瘋砍親生母親37刀,並剁下頭部,自12樓往外丟到樓下。一審梁男被判無期徒刑,二審高等法院20日宣判,結果大逆轉,認定梁男行兇時沒有意識,判決梁男無罪,「責付」桃園市衛生局,全案可上訴。
▲梁男一審開庭期間有認錯,加上姊姊幫他求情,一審法官判無期徒刑。(圖/中央社)
梁男被控於2018年10月18日,突然持菜刀、開山刀、西瓜刀等凶器,對自己的親生母親瘋狂砍殺,一共砍的37刀,即便母親已經倒下,他還不放過,砍下母親的頭部,自12樓住處往外拋出,頭顱因此掉落在1樓社區中庭,嚇壞目擊的鄰居。
警方趕抵現場,另在屋內發現梁母的遺體與被砍下來的手臂。一審桃園療養院認定梁男行兇時,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降低,梁男的2個姐姐也求情,強調弟弟是受到毒品的影響,希望法官不要判死刑,法官最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,判處梁男無期徒刑。
高等法院審理時,於2月間曾指派台大醫院替梁男進行精神鑑定,梁男的委任律師則強調,梁男當時的神智狀態,受到毒品影響與原本的個性所致「連自己怎麼殺的都忘記了」。不過檢方反駁,梁男因為吸毒導致殺人,是「自行招致」,不能成為減刑的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