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啓明/基隆報導
基隆一名陳姓女子,2017年12月間在頂樓加蓋鐵皮屋床邊抽菸,她為了急著上廁所,沒將菸蒂捻熄亂丟地板,結果引燃火勢,燒壞4民宅,還造成2鄰居嗆傷送醫,陳女因此遭到送辦。基隆地院審理後,刑事部分,判她4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;民事部分,判須賠償鄰居118萬9890元。
▲陳女因未熄菸蒂引發火警,法官判須賠償鄰居118萬9890元。(圖/示意圖 資料畫面)
判決書指出,陳姓女子借住在朱姓男友弟弟位於新北市瑞芳區3樓加蓋鐵皮屋內,2017年12月某日11時許,她坐在床邊抽菸,為了急著上廁所,沒將菸蒂捻熄亂丟地板,結果引燃火勢。
這起火警除了床邊木質地板,衣櫃、床鋪、書桌燒燬外,火勢還波及相鄰連棟公寓,一共造成4民宅受損,其中陳姓鄰居夫妻在睡夢中遭濃煙嗆傷送醫,還燒死她養的3隻鸚鵡,陳女因此遭到送辦。
基隆地院審理後,刑事部分,法官依過失傷害罪判她4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;民事部分,法官認為,朱家增建違建的行為也助成損害擴大,與陳女均應各負擔10% 的有過失比例責任,因此判陳女與朱家要連帶賠償鄰居118萬989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