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新北報導
新北市1名七旬鄭姓老翁,3年前將愛犬交給寵物店打理,進而認識寵物店員工小敏(化名);去年5月間,小敏將狗送回鄭翁住處,鄭翁卻突然抱住她,還拉下其口罩試圖舌吻,但小敏死命反抗,鄭翁只親到她的嘴角;新北地院認為,2人順利達成和解,小敏願意原諒鄭翁,遂依強制猥褻罪判鄭男8月徒刑,緩刑2年。
檢警調查,去年5月7日傍晚6時許,小敏將鄭翁愛犬洗澡剪毛後,隨即送回對方住處,鄭翁邀請她上樓聊天,小敏認為對方是熟客,遂跟著進入玄關;孰料,兩人聊到一半時,鄭翁突然抱住小敏,還拉下她的口罩想要舌吻,小敏嚇得拚命閃躲,鄭翁只親到她的嘴角,事後小敏決定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。
鄭翁應訊時否認犯行,並辯稱當晚他跟小敏只有在玄關聊天,直到法院審理時才改口認罪;小敏同事證稱,當晚小敏回到店內時,一副茫然無措的樣子,與平時完全不同,她主動關心詢問後,小敏便泣訴被鄭翁猥褻;店長亦證稱,第二天他到店裡,小花提及此事仍哭個不停。
▲鄭翁試圖強吻寵物美容師遭判刑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資料照)
小敏出示鄭翁女兒幫父道歉的錄音檔,法官認定鄭翁罪證明確,考量他允諾賠償40萬元,而且已全數支付完畢,順利與小敏達成和解,小敏亦同意原諒鄭翁,遂依強制猥褻罪判鄭男8月徒刑,緩刑2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