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黨產條例釋憲案,司法院大法官將於28日下午4點宣告結果。此次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名法官、3個合議庭因認黨產條例有違憲疑慮,先裁定訴訟案停止審判,之後聲請大法官釋憲。
▲司法院大法官將針對黨產條例是否違憲聲請解釋案,於下午4點宣告結果。(圖/翻攝自Google Map)
主要爭點包括設立黨產會是否符合《憲法》保留原則?是否違憲?黨產會是否侵犯司法權?違反權力分立原則;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,日否屬於個案立法而違憲?附隨組織定義是否違反法律保留原則?以及黨產條例是否違反溯及既往原則、比例原則?
2016年11月間,黨產會做成處分,認定國民黨中投、欣裕台公司股權資產合計156億元,為不當取得的黨產,令國民黨須在30日內,將2公司的股權移轉為國有。不過中投、欣裕台被認定為黨產的部分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,黨產會的處分牽涉黨產條例是否違憲,因此停止審判並向大法官聲請釋憲。
其餘審理相關案件的合議庭,也因認有違憲疑慮,裁定停止審判且聲請釋憲。總計北高行共7位法官、3合議庭提起釋憲。
大法官日前召開言詞辯論庭時,黨產會主張,黨產條例並未侵害司法權,也符合《憲法》平等原則、法律明確性原則。黨產問題長期受到忽略,現在才開始處理,無關溯及既往,且僅追討無以相當對價轉讓、出售的附隨組織財產,符合比例原則,追討不當黨產僅是回復原狀,不是處罰。
國民黨方面則主張,黨產條例違反《憲法》第7條平等權、第11條言論自由、第14條結社自由、第15條財產權及第23條的比例原則。
聲請釋憲人北高行的法官雖因不想被質疑「球員兼裁判」皆未出庭,但在開庭結束後發布聲明表示,黨產條例主張的「轉型正義」,根本是新興民主國家對前政權的秋後總算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