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
一名32歲的陳姓男子在桃園租屋後,認為房子有鬼,每天照鏡子發覺氣色越來越差,就約洪姓房東出來詳談,但卻開車撞房東夫婦,還拿出武士刀追砍。陳男被捕時還辯稱要用揮動武士刀,就像「老師處罰學生」一樣,不過法官不採信這樣的說法,依公共場所非法攜帶刀械罪、殺人未遂罪合判6月有期徒刑,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陳男向房東租屋不久後,牆壁就突然長霉,每天照鏡子覺得氣色不佳,附近的鄰居還和他說「房子有鬼」,才會在2019年12月23日約房東夫婦出門商談退租事宜;房東夫婦在同日下午依約現身,不過陳男卻遭駕駛小客車高速衝向對方。
▲陳男懷疑租屋處鬧鬼,一氣之下拿武士刀追砍房東。(示意圖/翻攝畫面)
陳男看到房東夫婦逃過一劫,拿著預藏的武士刀和折疊短刀下車追砍2人,他先以刀背揮砍房東妻子後,隨即用刀鋒揮向房東頭部、腹部,好在房東有拿安全帽阻擋才沒受傷。不過陳男仍不死心,繼續朝對方揮砍,房東見隙,抓住刀柄並大聲呼救,附近施工人員聞聲到場後,協助房東將陳男制伏,並報警處理。事後陳男被檢方依殺人未遂、公共場所非法攜帶刀械罪起訴。
桃園地院審理時,陳男聲稱因為租屋問題起衝突,才會拿武士刀恐嚇房東,至於開車衝撞的部分,因為當時情緒失控,才會大力踩油門;陳男認為房東是職業軍人,可能會防身術,才會持刀嚇人,他強調自己的揮砍是「重重提起、輕輕放下」,如同老師體罰學生,因此否認殺人犯意,僅構成傷害罪。
法官勘驗武士刀後發現,刀長43公分、刀柄長19.5公分,屬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」的管制刀械,且武士刀若砍向人,有高機率導致被害人大量失血,如果只是嚇唬人,不需下此重手,且開車衝撞就具有警告意味,可見陳男有意殺人。
法官也勘驗陳嫌精神鑑定報告書後,確認他沒有因為精神疾病影響,造成行為辨識能力下降,不過考量到雙方達成和解,故依公共場所非法攜帶刀械罪、殺人未遂罪,合判6年有期徒刑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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