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於慶璇/台東報導
台東市一名林姓男子近年從球場、臉書、電玩店等處認識男童,透過手機聊天,要求比較下體大小,竟誘騙男童傳送猥褻照給他,以此給予1000元至5000元作為對價,甚至邀約口交、肛交、打手槍等,檢方查出至少11位受害者,台東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6次,合併判處8年,可上訴。
▲男跑校園假裝指導排球,真邀約男童從事性交易。(示意圖,非本文當事人/翻攝Pixabay)
判決書指出,林男原本在旅行社任職,後至學校擔任排球社團志願指導員,為非聘任制無給職,以教球名義接近男童,透過臉書加成好友後,以此利誘進行實質性交易,拍攝自身裸照、影片供他欣賞,甚至要求與男童、少年進行性交易,每次給予1000元至5000元現金或遊戲點數不等代價。
直到去年3月間,一名受害少年父親,發現兒子手機裡不尋常對話訊息,因而向校方反應,經通報警方後,全案因此曝光,檢警前往林男住處搜索,扣得手機1支及電腦主機1台,進而查得受害者不止一人。
檢警查出,林男自2013年12月至2019年間3月間,共犯下16次,受害人達11人;另有1名少年指控他以現金及遊戲點數為代價,與他進行性交易,但因少年拒絕,最後因證據不足判處無罪。
台東地院認為,林男利用男童及少年心智年齡未臻成熟,判斷力、自我保護能力及性隱私之自主決定意思仍有不足,透過手機聊天,引誘拍攝生殖器官照片或自慰影片供他觀覽或手淫,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6次,合併判處8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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