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台南市前議長賴美惠涉及議長選舉賄選一案,據《中央社》報導,民政委員會召委謝龍介今(18)日爆料賴清德被南檢已列該案的選他案被告。台南地檢署發言人蔡麗宜也在今天中午證實,台南市長賴清德已經列賴美惠競選議長賄選案的選他案被告。
據了解,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曾指出,去年議長選舉前,賴美惠曾當面給一位新營區議員50萬現金,該名議員當場退還,不過事後該名議員在私下表示,「拿這50萬事要做什麼?我只值這50萬嗎?」對此,賴美惠強烈反駁此事,還覺得這番話相當可笑,更表示自己根本不認識吳子嘉,不排除提出告訴。而賴清德則認為,指控綠營賄選的人都應拿出證據;而被點名的人,也應提出說明。
台南市前議長賴美惠/翻攝自賴美惠臉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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