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
日前軟禁高雄14歲少女的「保全李宗瑞」31歲羅育祥,落網後被高雄地院裁定收押禁見,不過他在2018年下藥性侵2名未成年少女,遭台北地院重判10年徒刑。對此台北地檢署7日以召開視訊偵查庭,向羅嫌確認有收到此案判決書,當時他表明不上訴,願意在高雄服刑,因此北檢可能會請雄檢代為執行發監。
▲羅育祥向檢方表明不會上訴,願意在高雄服刑。(圖/翻攝畫面)
判決書指出,羅育祥於2018年間在台北某保全公司,擔任區經理時卻利用職務之便,在網路上找未成年少女來面試。他在同年5月間,和2名分別為15、16歲、且有經濟壓力的未成年少女碰面後,將藥物摻入飲料,等待少女昏睡過去後,趁機拍猥褻照並性侵得逞。
北檢蒐集完相關事證後,2018年12月24日起訴羅育祥,全案於2019年1月9日移審北院,當時法官認為他無前科,且對於犯行坦承不諱,無羈押必要,因此訊後裁定羅育祥5萬元交保候傳。不過北檢繼續調查,2020年5月發現羅育祥的手機內還有其他少女的照片,可能有其他的被害人,再加上他曾供稱,和女友吵架後就會找少女報復,因此檢方認定羅育祥可能有反覆實施之虞,因此建請法官羈押,但北院不採納北檢的意見。
▲羅育祥將高雄14歲少女軟禁在母親購置的透天厝密室長達66小時。(圖/翻攝畫面)
北院於2020年7月23日,依2項違反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」,合判羅育祥10年徒刑。判決出爐後,羅育祥仍死性不改,再次以打工機會為由,將高雄14歲少女誘拐到新竹,軟禁在母親購買的透天厝夾層密室長達66小時,這讓少女家屬急得上網PO尋人啟事,引起全國關注。檢警前2次到透天厝尋人未果,直到第3次搜索時聽到異音,才成功救出少女。
雄檢在羅育祥被捕到案後,立刻向雄院聲請收押禁見獲准,北院便以前案判決書已送達、羅育祥未和檢方逾期未上訴定讞為由,將前案交由北檢執行發監,對此北檢7日召開視訊偵查庭,向羅育祥確認有收到前案判決書,羅育祥也表明不會上訴前案,願意在高雄服刑,由於他涉嫌誘拐高雄14歲少女案將在高雄審訊,因此北檢將會請雄檢代為發監。
▲羅育祥因誘拐高雄14歲少女,被雄院裁定收押禁見。(圖/翻攝畫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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