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游承霖/台中報導
台中一名陳姓男子去年12月間,帶著14歲少女千千(化名)與她的2名學姊到KTV飲酒歡唱,陳男竟趁千千喝醉酒,將她載往摩鐵性侵得逞,事後千千的母親由於聯絡不上女兒,透過手機APP定位,赫見女兒人竟在摩鐵,連忙報警尋求協助,當場逮捕陳男,並在房內起獲使用過的保險套及沾有血跡的衣物;台中地院審理時,考量陳男已與千千及其母親達成和解,因此依《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》處2年徒刑。
判決指出,陳男去年12月8日,透過臉書認識千千,並於同月14日上午邀約千千與她的2個學姊到KTV歡唱,千千席間喝了近1公升的啤酒後,因不勝酒力昏睡在沙發上,陳男見千千的2個學姊都已離開,有機可趁下,將千千攙扶下樓,搭車前往摩鐵,無視對方正值經期,仍強行性侵對方得逞,導致床單沾有血漬。
千千的母親由於遲遲聯絡不上女兒,透過女兒友人的手機APP定位,發現女兒人現在竟在摩鐵中,便於當晚6時許,報警尋求協助,正巧遇到退房一同步出房間的陳男與女兒,並在屋內扣得使用過的保險套及千千沾有血漬的衣物。
台中地院審理時,陳男與千千僅為網友關係,卻為一己私慾,性侵對方得逞,侵害千千性自主法益,影響她身心健全發展,考量陳男犯後已與千千與其母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,因此依《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》處2年徒刑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▲陳男趁千千酒醉之際性侵對方得逞。(圖/翻攝畫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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