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游承霖/高雄報導
高雄一名江姓已婚職業軍人,藉故有事情要詢問,將女同袍柔柔(化名)約至營區停車場見面,沒想到,江男等柔柔一上車,卻對她上下其手,更抓著她的手撫摸自己下體表示「妹妹,妳可以幫我嗎?」柔柔嚇得連忙婉拒,並向部隊長官反應此事,而橋頭地院審理時,法官認為,江男已賠償16萬8千元給柔柔,獲得對方原諒並請求法官從輕量刑,因此依《強制猥褻罪》判江男6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1場次。
判決指出,江男為陸軍某單位職業軍人,與柔柔為同袍關係,分別隸屬於不同連,去年1月28日至2月5日間某日晚間7時許,江男透過Line傳訊向柔柔表示有事情要詢問,要求她到營區停車場中相會,等柔柔進到座車後,江男竟伸手摟住柔柔強吻,接著搓揉對方胸部,最後更抓住對方的手撫摸自己下體5至10秒,接著要求「妹妹,妳可以幫我嗎?」嚇得柔柔連忙回絕,奔回營隊上向長官報告此事。
橋頭地院法官認為,江男不知自我克制,為逞一己私慾,對柔柔進行猥褻行為,造成她身心受創,更影響國軍形象,考量他坦承犯行,過去並無前科,且已與柔柔以16萬8千元達成和解,獲得對方原諒並請求法官從輕量刑因此依《強制猥褻罪》判江男6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1場次。而江男也已於去年8月1日汰除。
▲江男以16萬8千元與柔柔達成和解,換得緩刑2年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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