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中心/陳佳鈴報導
10個多月大的嬰兒還在喝奶、吃副食品階段,根本還無法正常進食的年紀,與父母到火鍋店吃火鍋,竟遭收「共鍋費」。有名母親在網路社團抱怨,表示「帶著十個月大的寶寶去吃火鍋,寶寶是吃自備的麵條,卻被店家收取共鍋費,大家可以接受?」許多網友熱議,該不該收共鍋費?引發正反意見討論!
▲女子帶10月嬰吃火鍋遭收「共鍋費」,引發熱議。(示意圖/pixabay)
這名母親在臉書社團「爆廢公社」發文,她帶著10個月大的寶寶到火鍋店用餐卻被收取共鍋費,該母親表示,小孩子還不會自己吃東西也沒有弄髒環境的疑慮。當下店家面對客人疑問即表示,「因寶寶也佔位置,所以也必須酌收費用。」當下該名母親也接受店家做法,付共鍋費繼續用餐,不過她還是上網分享並詢問網友是否能接受這種做法。
此PO文一立刻引發網友熱烈討論,「事前告知ok,可能當下我就不會吃了」、「我會問清楚用餐規則,不OK就換一家」、「又沒吃硬要收共鍋,兩個人去吃不小心坐到四人桌是不是要收兩個人共鍋,說收椅子費還比較舒服」、「有遇過類似,本人也不囉嗦,直接轉頭走人換別家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