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謝孟哲、李維庭/台北報導
中共解放軍機、艦頻頻擾台,對台灣不斷挑釁,國防部日前已將「第一擊」的定義修改為「自衛反擊權」。依「國際法」原則,如果共機對台灣已進行攻擊性的準備時,我方即會先發制人,立即開第一槍,執行「第一擊」的自衛反擊。更不用說我軍遭受共軍第一擊,也能立刻進行反擊。
▲共機頻頻擾台挑釁。
空軍戰管人員:「中華民國空軍廣播!高度5700公尺中共軍機注意!你已進入我防空識別區。」
共軍戰機逼近台灣,空軍廣播趕都趕不走,面對中國不斷挑釁,國軍決定把應對措施改的更明確,過去承受第一擊規定命名為自衛反擊權,而美軍在戰場上早就這麼做。
▲圖/黑鷹計畫電影片段
電影黑鷹計畫:「你為何不對他們開槍?因為他們還沒攻擊我,等到敵人攻擊才能開火反擊。」
▲過去由國防部長決定是否開啟第一擊。
電影中美軍士兵等到敵人攻擊才能開火反擊,國軍過去的第一擊原則就是得先承受敵軍攻擊,再回報指揮官,由國防部長決定是否開啟第一擊,改成自衛反擊權定義更明確,國軍除了被攻擊外,要是看到對岸擺明集結大批部隊要侵略台灣,軍方不用傻傻等著挨打,指揮官就能以自衛反擊權率先攻擊敵軍。但專家認為大多數的狀況下仍不適合由國軍主動攻擊。
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:「其實基本上還是不能開第一槍,叫自衛反擊權,仍然還是因為被打,所以我反擊,所以才叫自衛反擊權,共軍現在就是挑釁你,想盡辦法要讓你上當開第一槍,空軍現在把定義更明確,避免誤判!」
共軍戰機越派越多,卻都只是挑釁行為,沒有全面開戰跡象,也沒有攻擊我軍,就是不能主動開火,除非共軍飛進領空。共軍一旦入侵我國領空,國軍不用等著被攻擊就能主動行使自衛反擊權,把敵軍給打下來,不僅是捍衛國家安全,在國際法上也站的住腳。
▲國軍修改第一擊「自衛反擊權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