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中心/陳佳鈴報導
一名網友發文表示,近日自己的新房子裝潢完工,前往現場看看的時候木工跟他說同樓層的三個鄰居已經有先來看過,讓他無奈直呼「鄰居若想參觀房子不是應該經過屋主的同意嗎?怎麼都可擅自踏入別人家亂逛?」PO文一出,立刻引起網友熱議,直稱這是「專屬的台灣特色。」不過潘思澐律師提醒,好奇心驅使想去參觀的這個行為,如果沒有得到屋主的許可,已經觸犯刑法「侵入住居罪。」
▲闖入鄰居還在裝潢的家參觀,律師提醒:已經觸法。(圖/記者陳韋帆攝影)
原PO在PTT發文表示,他在開工前有跟木工先交代不要讓陌生人進來,但近日他前往新房子場勘時,木工說同樓層的三個鄰居已經有先來看過,讓他納相當驚訝!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,紛紛留言「師傅跟鄰居都滿扯的」、「我家在裝潢的時候也是這樣!鄰居自己來看的、還有請管理員帶看的,我們都是事後才知道」、「我以為只有我鄰居是這樣,原來有這麼多案例」。
▲擅闖即代表未獲屋主同意,即便有裝潢師傅同意擅闖仍觸法。(圖/記者陳韋帆攝影)
在屋主還在裝璜時就進入參觀,觀晰科技法律事務所律師潘思澐表示,即便屋主沒有住在裡面,但「未經同意下」即進入參觀,已觸犯刑法第306條「侵入住居罪。」侵入住居罪所規定之「無故」是指無法律上之原因或無正當理由者而言;而「侵入」係指未得有支配、管理權人之允許,擅自入內者而言。本件民眾未經同意即擅闖鄰居住家,恐涉嫌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