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中心/陳又瑞報導
南投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「爆料公社」揭露,雲林國道古坑分隊一名陳姓員警因為急著救人幫忙開道,卻未通知長官、擅離職守遭到懲處,消息曝光後引發熱議,警方表示開道救命部分會予以獎勵,但擅離職守也是嚴重錯誤、予以小過處分。部分網友大讚陳員是暖警、希望警方改以記功嘉獎,不過也有網友指出,就是因為過去曾發生值勤員警遭嫌犯射殺身亡,才會增加相關規範,直言「很多規定就是前人用血來換」。
▲陳姓員警開道救命被記過。(示意圖/資料照)
陳員今年7月18日和另一名員警在警局時接獲民眾求助,當時民眾的孩子突然嚴重抖動、失去意識,陳員二話不說馬上替他們開道,一行人花了短短10幾分鐘抵達嘉義大林慈濟醫院,讓民眾感謝求助;不過由於陳員擅離職守,遭記小過懲處,分享自身故事的網友也不平的說:「擅自離開崗位著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,但陳員警他當下的做法,我覺得需要嘉獎鼓勵,不然日後遇到了誰還敢出手相救呢?」
對此,網友正反意見兩極,部分網友表示「上級長官要體諒一下基層單位啦!」「功大於過,有懲處應該也要有相對的獎勵吧」、「難道人命不值一個值班重要?」
不過也有PTT網友認為「記過不是應該的嗎?而且還記得好!」指出1977年後埔派出所呂進全員警和一名同仁雙載機車巡邏時,遭2名逃亡軍人衝撞奪槍,成為植物人23年後才辭世,警方為此修改巡邏規定為一警一警車;2001年花蓮三棧派出所李建南員警單獨執勤時,也是遭到殺害奪槍,「很多規定就是前人用血來換,不要再說規定繁複,或是事情沒有防範之類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