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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/怕好心被雷親!憂撿遺失物反挨告 店員全程錄影送警局

記者賴碧香、王紹宇/台南報導

上禮拜台南一名陳先生因為8月份在南科管理局的廣場撿到筆電,依照員警指示送往警局,沒想到卻被當竊盜嫌疑犯,花了1個月的時間才終於有不起訴處分還他清白,思考幾天後他也一度上警局做筆錄打算提誣告。而這新聞事件也在網路傳開,台南善化有餐廳店員撿到皮夾好謹慎,全程錄影一路送到派出所,直到波麗士接過皮夾那一刻才敢停錄。

▲店員擔心因拾獲遺失物而挨告,全程錄影送警局。

餐廳座椅上一個黑色皮夾,男子拿起來之前還轉頭確認手機有在拍嗎,確定全程錄影後拿起皮夾往外走。

錄影民眾:「你要不要用夾鏈袋包起來?」

拾獲皮夾店員:「好。」

還用夾鏈袋包住確保裡面的錢財、卡片不會掉出來,一路就這樣前往派出所。

拾獲皮夾店員:「妳拍警察局。」

拍攝者確保錢包始終都在鏡頭內,直到波麗士碰到這皮夾才停錄。餐廳店員拾獲錢包好謹慎,原來這是客人用餐時先把皮夾放到椅墊下,離開時卻忘了拿走。

拾獲皮夾店員:「員警也跟我們說是不是看到前幾天那則新聞,就是才這樣做(全程錄影)。」

他們所提的新聞事件就是上禮拜在南科管理局廣場平台,撿到筆電和隨身硬碟的陳先生。

挨告竊盜當事人陳先生:「警員就表示說請我們把包包拿過去他們的分隊。」

8月8日撿到東西送往警局,最後卻被當竊盜嫌疑犯,所幸花了1個月的時間,由全程目擊的妻子當證人,這張不起訴處分書終於還他清白,但也讓陳先生決定要求10%的報酬請求,一度也回到警局打算提誣告。 

▲當事人花了1個月的時間,才終於洗清冤屈。

挨告竊盜當事人陳先生:「你不用給我(10%報酬),你直接拿去捐給某個慈善機構就好了,因為對我而言主要是他的態度。」

保二總隊南科分隊長顏良翰:「經過警方跟他(失主)說明遺失跟竊盜的差別,也告知他刑法168條誣告罪的相關法律責任後,他還是堅持要以竊盜罪報案。」

撿到東西卻反成為竊盜嫌疑犯,訊息在網路上傳開,也讓善化這家餐廳店員撿到皮夾第一時間為了自保全程錄影,做好事變得好小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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