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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香港媒體報導,涉嫌去年在台灣殺害女友後裝箱棄屍的港籍男子陳同佳,可望來台投案。如果真成行又該怎麼進行隔離檢疫?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莊人祥今(2)日於臨時記者會上表示,嫌犯抵台後,航警局同仁會在機場協助入境檢疫程序,接著會將人送到收容場所。
▲港人陳同佳預計中秋連假過後赴台投案。(圖/AP授權)
莊人祥表示,嫌犯入境後,並不會送到集中檢疫所,而是會直接送到收容場所,收容所會有特殊做檢疫的地方,另外疾管署也會每天對個案關懷。至於如果是台灣檢警有到香港機嫌犯,只要著適當的防護設備,像是口罩、護目鏡等,檢警可以免除居家檢疫,但入境後還是要有14天自主健康管理。
陳同佳於2018年2月和女友潘曉穎來台旅遊期間,因故將潘曉穎殺害棄屍後逃回香港。通緝時效原本至2055年8月17日,但2019年5月10日修法後,犯下最重本刑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,追訴時效30年。士檢表示,追訴時效已進行但未完成者,適用修正後的規定,因此陳同佳的通緝時效等於終身。
按照一般通緝犯到案處理流程,陳同佳應有可能在一步出飛機機艙,就會遭警方押解,若帶回至刑事局,便先在刑事局進行身分確認後,解送至台北地檢署歸案。但因武漢肺炎(COVID-19、新冠肺炎)疫情影響,陳同佳將在機場透過視訊,由檢方進行訊問,依法先送指定地點進行隔離,待隔離14天結束始回到看守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