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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歲少女與網友偷嚐禁果 老爸推門驚見「3人同床共眠」

記者游承霖/台南報導

雲林一名林姓男子,今年1月間,與王姓友人一同搭火車到台南市,找年僅12歲的女網友小純(化名)聊天,當天深夜在小純房間聊天時,竟突起色心,在未違反小純意願下,與對方發生關係;小純的爸爸隔天一早進房查看時,赫見女兒與2個男人躺在一起睡覺,林男甚至染指女兒後,憤而報警提告,台南地院審理後依《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》判1年10月徒刑。

判決指出,林男今年1月初透過網路交友軟體「檸檬」認識小純後,透過臉書互加好友,並在同月26日晚間10時許,與王姓友人一同從雲林搭火車南下台南,由小純的母親騎車載著小純,帶著2人返回家中庭院聊天,但後來怕吵到小純的爸爸休息,因此3人便進到小純的房間進續聊天。

小純的媽媽27日凌晨1時許,進到房間時,見王男已睡著,於是叮囑小純「不能跟他們一起睡」,豈料,媽媽離開後,林男竟突起色心,在未違反小純意願下,與對方發生關係,直到27日上午,父親退開門,赫見3人同床共眠後,氣得報警提告。

台南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,林男為逞一己私慾,與小純發生性交行為,戕害她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,實有不當,但考量林男友智能障礙,衝動控制力不佳,犯後自始坦承犯行,已見悔悟且無犯罪前科,素行良好後,依《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》判1年10月徒刑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▲小純的父親打開房間赫見女兒與2個男生躺在一塊,憤怒提告。(示意圖/資料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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