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2018年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陳同佳案,至今嫌犯陳同佳遲遲未到台灣投案。港府昨(3)晚透過保安局發言人聲稱,香港警方並沒有和台灣警方建立所謂的單一聯繫窗口。對此,陸委會今日聲明表示,已多次說明,台港警方早於去年10月下旬就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。
▲2018年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陳同佳案,至今陳同佳遲遲未到台灣投案。(圖/翻攝資料畫面)
陸委會強調,針對陳同佳案,我方希望依法將殺人嫌犯繩之以法、還給被害人公道,共同實現司法正義的立場堅定,且已多次說明,台港警方於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,相關資訊也經由我方刑事局,透過香港警務處的管道通知陳嫌,如果陳嫌確定要來台面對司法,隨時可以透過窗口聯絡,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,一切依法辦理。
▲陸委會反批,港府延宕近1年依然無所作為。(圖/資料照)
然而,昨晚港府稱,香港沒有法律基礎向台方提供證據,對此,陸委會反批,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又稱會提供協助陳嫌赴台的可行安排,實際上,卻是延宕近1年依然無所作為,陸委會重申,該案關鍵在於陳嫌真實的投案意願,以及港府的責任感,呼籲陳嫌及港府拿回初心、具體行動,儘速與我窗口聯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