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家長帶孩子出門,不管何時何地都不能讓孩子離開視線範圍,以免發生危險;一名男網友表示,今(6)日上午看到一名年輕媽媽把2個孩子放在路邊,隻身搭電梯下樓,男網友擔心這2個孩子出事,陪在身邊將近10分鐘,沒想到年輕媽媽再次出現,卻絲毫未感到愧疚,讓男網友氣罵年輕媽媽荒唐。
原PO在「爆怨公社」發文表示,今日載女兒到停車場,停好機車時,剛好看到一名年輕媽媽居然把2個兒子放在路邊,獨自搭電梯下地下2樓,而且其中一個還躺在嬰兒車內,原PO見狀擔心這2個孩子會出事,於是和女兒陪在這2個男童身邊,不敢離開。
▲荒唐媽將2孩(紅圈處)留在路邊,獨自搭電梯消失10分鐘。(圖/翻攝自 爆怨公社 )
將近10分鐘過去後,這位年輕媽媽才搭電梯上樓,原PO看到對方出現,氣問「妳把小孩放在路邊都不怕?」沒想到年輕媽媽絲毫未感到愧疚,一句道歉或道謝都沒有說,就帶2個孩子離開,讓原PO氣罵「她是用甚麼膽有這樣荒唐的行為?請問我可以飛踢她嗎?」
網友們看完原PO經歷,紛紛回應「沒丟過孩子,一次就嚇死她,我支持你踢飛她」、「扯了,意外往往都在想不到的幾秒發生」、「很多潛在危險就是因為家長認為沒什麼,或是只是一下子而已沒關係,然後危險就這樣發生了」、「這2位孩子年紀根本無法抗拒任何強拉的動作,謝謝有你的耐心陪伴保護」。
根據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》第51條規定,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的人,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;對於6 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及少年,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