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2018年2月26日,台北市發生一起吳姓女子與王姓男友情侶檔,在浴室裡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命案。檢警追查發現,房東歐澄淵不僅在套房加裝鋁裝,影響空氣流通,熱水器也裝在室內,還未安裝強制排氣管。吳女曾要求裝設,但遭歐男拒絕,歐男因此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定讞。民事部分,高等法院判決歐男得賠償王男家屬共424萬餘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▲吳姓女房客曾要求加裝熱水器的強制排氣管,但歐男拒絕。(資料照/翻攝自Google Map)
根據判決,歐男自2011年9月底起,將位在中山區林森北路的套房出租給吳姓女子。該套房的陽台裝有鋁窗及熱水器,但熱水器沒有強制排氣管。吳女發現後,一度致電給歐男要求裝設,但歐男拒絕。
2018年2月26日,吳女和王姓男友在浴室內一同洗澡,卻因熱水器燃燒瓦斯不完全,導致一氧化碳充斥室內無法排出,吳女2人因此吸入過多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。
歐男辯稱從未接獲吳女要求,並強調有告訴如何安全使用瓦斯熱水器,告誡吳女陽台不能當衣櫃用,開瓦斯時也要開窗戶。但證人證述表示,吳女曾反應經常在冬天洗澡時昏倒,因此懷疑熱水器有問題,還找來瓦斯公司幫忙查看。結果打電話給歐男,歐男卻只願意付修理熱水器的錢,不願加裝強制排氣管。
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,改裝其他動力熱水器或裝排氣管並不困難,歐男卻不改善,但考量死者也沒有將鋁窗打開保持通風,皆有疏失,因此判處歐男1年有期徒刑,案經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。
民事部分,王男家屬提告求償,一審北院判決歐男得賠償共453萬餘元。二審高院認為,歐男的過失與王男的死亡間有相當因果關係,王男的父親、母親分別可求償177萬8320元以及293萬8134元。
但因王男使用熱水器時,沒有開啟鋁窗通風,需負10%過失責任,父母皆須承擔,因此分別可獲賠160萬488元,以及264萬4321元,共424萬餘元,全案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