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佳鈴/雲林報導
別再以「精神疾病」自己所犯的最開脫!雲林一名李姓男子,開小貨車到加油站加霸王油,總共加了688元,不過卻趁著店員不注意的時候踩油門逃逸。加油站報案,警方以車牌將車主查緝到案,他還辯稱「患有精神疾病」企圖開脫。不過法官查出他已是累犯,不但判罰拘役40天,得易科罰金4萬元,換算下來等於付出688元58倍,代價不輕。
▲雲林男子惡意加霸王油還以患精神病開脫,下場超慘得付出58倍的代價。(圖/資料畫面)
根據裁判書指出,李男並非忘記,而是惡意加霸王油,檢警根據店員提供發票及監視錄影畫面,傳喚李男到案,並以涉嫌詐欺取財罪提告。李男聲稱患有精神疾病,但法官一看他前科累累,不但有施用一級毒品,還曾犯下公共危險前科,已經遭罰多次仍不將法律放在眼裡。
法官衡量被告確有提出精神科就診紀錄及診斷證明,決定判處拘役40天,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天,總額4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