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律師林憲同日前控訴前總統馬英九,「首戰即終戰」的言論有恐嚇全體國民、詆毀總統蔡英文之意,因此自訴對馬英九提告公然侮辱及恐嚇罪。法官認為林男所提的事證,根本無法證明馬英九犯罪,因此沒有實質審理的必要,判決駁回。
▲林憲同告馬英九「首戰即終戰」涉嫌恐嚇全體國民。(資料照/記者楊佩琪攝)
根據林憲同的自訴,8月間,馬英九於公開演講時提到中共武力犯台「首戰即終戰」等言論,不過國防部原文件寫著是「首戰即決戰」,認為馬英九故意使用帶有負面意思的文句恐嚇,且侮辱三軍、詆毀蔡英文。
法官則認為,根據刑法恐嚇維安罪,指的是恐嚇特定人或特定數人,全體國民應為恐嚇公眾。
另馬英九陳述的內容,意指中國共產黨欲以「首戰即終戰」的策略完成戰事,因此僅為針對中共的軍事策略,主觀上對政治局勢的認知或想像。且戰爭勝負並非馬英九能左右,即便該言論使人不快,仍難認構成恐嚇公眾。
另到底是「終戰」還是「決戰」,其語意是否為「奮戰到死」與「敵前投降」的差別,尚有疑慮,又馬英九並未提及國軍軍力或軍事結果,顯非針對三軍及三軍統帥的謾罵、嘲弄。
因政治性言論涉及高度對立議題,發言人為取得公眾關注,難免使用較為聳動之字眼,但皆為言論自由保障合理範圍內,且林憲同所提之證據,無法證明犯罪,無實質審理必要,因此判決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