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政宇/台北報導
為提升我國後備戰力,國防部將成立專責的防衛動員署。至於目前屬徵兵制之4個月軍事訓練役,役期是否延長?根據國防部今(21)日送交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的「國軍提升後備戰力」專案報告指出,後續再作研議,目前已強化4個月軍事訓練役課程的強度與標準。
▲ 4個月軍事訓練役的役期是否延長,國防部後續將再作研議。(圖/總統府提供)
國防部長嚴德發明日將赴立院進行「國軍提升後備戰力」專案報告,國防部今日送交的報告內容指出,國人關心目前屬徵兵制之4個月軍事訓練役,役期是否延長,因涉及兵力需求、訓練機構訓量擴充,後續再作研議,然目前已強化4個月軍事訓練役課程的強度與標準,如實彈射擊由88發增加至262發,行軍訓練增加至20公里,戰鬥體適能及城鎮戰戰鬥教練等課目均列為施訓重點,可有效提升國土防衛持續戰力。
▲ 嚴德發明日將赴立院進行「國軍提升後備戰力」專案報告。(圖/記者邱榮吉攝影)
另外,為提升第二類型縱深及城鎮守備部隊作戰能力,國防部說明,規劃將4個月軍事訓練、教育召集訓練及後備編管結合一致,如新兵入營報到後,即依其未來作戰任務實施編管,4個月軍事訓練期間,除必要之入伍及專長訓練外,置重點於城鎮戰訓練;退後教召訓練14天,第一週以恢復基本戰技為主(實彈射擊、戰鬥教練),第二週則以城鎮戰訓練為主,使其任務及所受訓練縝密結合。
在增強重要目標防護能力方面,為強化國軍各空軍基地、海軍要港、高山雷達站臺、機動雷達、飛彈車組等重要目標防護安全,及確保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運作正常(如電力、油料、供水、通訊、傳播、海、空運、金融等),國防部將編成第三類型「重要目標防護」部隊,由各作戰區負責整合,與民防團隊及保警共同執行重要目標防護任務,確保國家重要關鍵設施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