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一名鍾姓男子日前跑到總統蔡英文官邸旁人行道上,點火焚燒裝有汽油的寶特瓶,遭到逮捕,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。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,認為鍾男的行為只要一不小心恐釀禍,因此依法判處8000元罰鍰,全案可上訴。
▲鍾男被控在總統官邸、農委會外點燃汽油寶特瓶丟擲,被判罰鍰8000元。(資料照/翻攝畫面)
根據判決,8月間某日晚上,鍾男騎著腳踏車,行經重慶南路二段,總統官邸旁的人行道上,突然停下車,從隨身包包裡拿出一瓶裝有汽油的寶特瓶,點火後丟到馬路上。
之後鍾男又繼續騎著腳踏車,抵達位於南海路上的農委會門前,同樣拿出寶特瓶,點燃後丟擲到農委會門口,隨後逃逸。
鍾男遭到逮捕後,對於自己的行為皆坦承不諱,表示是為了宣洩心中不滿,引起社會關注。法官認為,鍾男點火、丟擲汽油寶特瓶地點,並非人煙罕至之處,車輛往來頻繁,稍有不慎,恐引起災禍,因此依法將鍾男判罰8000元罰鍰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