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莊沛儀/新北報導
阿國(化名)和小琪1986年結婚,婚後育有一女,但阿國卻在某一天突然離家,自此音訊全無,而之後的21年間,全靠著小琪獨自將女兒拉拔成年,現在她決定不再耗等下去,提出離婚,新北地院也裁定准許小琪請求,判兩人離婚,全案仍可上訴。
判決書中,小琪表示,她和阿國結婚後,對方一直沒有付過生活費,兩人也常因觀念不合爭吵,婚姻生活雖然一直吵吵鬧鬧,卻也都相安無事,誰料阿國竟在1999年的某一天,突然無故離家出走,她因為擔心還曾經外出找尋,但沒有找到人。
▲阿國(化名)無故離家,小琪(化名)等21年決定離婚。(圖/翻攝自pixabay)
小琪表示,阿國離開的這21年,就像人間蒸發一樣,小琪不知道阿國的住址、連絡電話,甚至連丈夫離家的原因都不知道,直到女兒成年,她才決定提出離婚。而阿國日前因為通事故,導致腦中風、癱瘓,無法出庭應訊,於是委託親人到庭,表明同意與小琪離婚。
新北地院法官認為,阿國離家至今已超過21年,期間從未關心妻子、女兒,顯然沒有盡到家庭責任,加上雙方心意已決,裁定准許小琪請求,判兩人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