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羅欣怡/新竹報導
新竹一名男大生去年3月間在加水站搭訕一名女生,稱要互相擁抱,結果趁對方來不及拒絕時伸出鹹豬手襲胸;新竹地院審理終結,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判男大學生拘役40天。
▲新竹一名男大生趁機襲胸,遭判拘役40天。(示意圖/資料畫面)
去年3月間就讀新竹某大學的男大生在一個加水站帳篷內與女生搭訕,和對方擁抱之際竟意圖性騷擾,趁對方不注意伸出鹹豬手襲胸,事後女生的母親不乾女兒受辱報警,檢方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。
法官審理時張男坦承犯行,法官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以及男大生的自白與事實相符。法官認為男大生不知尊重他人身體自由及性自主決定權,僅為滿足一己私慾,趁被害人不及抗拒之際伸出手襲胸,顯然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,並造成女生心理陰影,審酌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性騷擾罪判張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4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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