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一名60多歲黃姓機車騎士日前行經台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時,疑與一騎著腳踏車的蔡姓阿伯發生碰撞,阿伯倒地昏迷,送醫後4天急救無效。家屬因此對黃男提告過失致死,認為是黃男「嚇到」阿伯心肌梗塞。不過檢方依據醫師診斷,認為阿伯之死與黃姓騎士無關,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。
▲阿伯突然心肌梗塞在馬路中倒下,黃姓機車騎士被告過失致死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檢警調查,8月16日上午,黃姓騎士行經環河南路一段時,發現前方騎著腳踏車的蔡姓阿伯有搖搖晃晃的狀況,原本不以為意,繼續往前騎到阿伯旁邊,沒想到阿伯卻突然連人帶車倒下,碰撞到黃男的機車。
路人見狀,趕緊報請119將阿伯送醫,當時阿伯已經陷入昏迷,到院後醫師緊急給予葉克膜急救,但4天後依舊宣告不治,院方開出的診斷證明為心肌梗塞死亡,不過家屬質疑,是黃男「嚇到」阿伯,才會讓阿伯心肌梗塞,控訴黃男過失致死。
檢方認為,依診斷證明發現,阿伯全身並無外傷或任何致命傷勢,死因應為心肌梗塞造成心因性休克,與一般車禍死傷狀況不符,加上黃男供詞,自始皆表示靠近阿伯前,就已經看到阿伯搖搖晃晃不太穩,因此採信黃男的說法,給予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