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知名「大公雞」餐廳老闆,被稱為「桃園烤雞王」的陳星文,被控在2個月內狂刷信用卡消費6328萬元後還不出來,還企圖出境落跑,遭銀行提告。台北地檢署將他依詐欺等罪提起公訴。民事部分,銀行方提告求償,除了6328萬元,也要求陳男需返還信用卡欠款,加總共6374萬元。台北地方法院全數判准,可上訴。
▲陳男利用銀行帳戶系統漏洞,瘋狂盜刷超過6千萬,現在得全部吐回來。(資料照/翻攝畫面)
根據銀行主張,陳星文於2016年、2017年分別申辦了2張信用卡,信用額度共60萬元。2018年4月間,陳男因其中一張卡刷爆,透過ATM想預繳卡費1萬3000元,但因餘額不足失敗,再操作第二次才成功,共匯款1萬2000元。
轉帳後隔日,陳男打電話向客服詢問餘額,客服卻告訴他,還有2萬5000元可用。銀行認為,陳男發現帳戶系統漏洞,即便匯款不成,帳戶系統依舊會當成已付款,因此開始瘋狂盜刷。
根據起訴,陳男於2018年4月間,大肆刷卡購物,買珠寶、香水、3C產品、餐券、名牌包包、衣服等,還致電銀行要求人工授權提高刷卡額度,2個月內一共刷卡消費高達6328萬元。
雖然銀行人員發現刷卡量大增曾致電詢問,但陳男拿出自己「烤雞王」的名號,保證餐廳很賺,自己年收300萬一定會還錢,還說有客人沒拿走發票,他收起來發現對中1000萬,強調銀行沒多久就會收到錢。
但銀行遲遲等不到陳男的還款,擔心被騙,報警處理,沒想到陳男在銀行報警隔天,刷卡買機票,跑到桃園機場企圖出境,但遭台北市刑警大隊攔獲。
刑事部分,陳男遭檢方起訴,目前尚在一審審理中。民事部分,陳男強調,刑事仍未判刑,且信用卡還款日還沒到期,他也曾在還款日提出分期繳交,但銀行不接受,要他全額繳清。
法官認為,根據交易明細、月結單等資料,認定陳男確實有欠款,且未提出有依約繳交應付款項或最低金額紀錄,因此判決陳男應全數賠償銀行共6374萬餘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