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洪正達/台南報導
台南一家檳榔攤老闆許姓男子,被自家檳榔西施指控2016年時在汽車旅館對她性侵,被法院判處5年徒刑,許男不服判決提出更審並提出新事證,包含汽車旅館當晚出入紀錄以及旅館根本沒二樓,因此台南高分院決定重審並暫緩發監執行。
▲許男提出新證據推翻性侵指控。(圖/Pixbay)
據了解,這起案件發生在2016年6月15日,經營檳榔攤的許姓男子當晚喝醉酒,要求自家檳榔西施開車載他回家,但最後在中途臨時改道汽車旅館,許男卻趁機將她性侵,之後女員工原先想息事寧人,但許男卻又到處說她不好,讓她憤而提告性侵,並拿出許男討論墮胎的對話紀錄及醫院的診斷資料佐證。
檳榔西施指控,老闆當晚將她強拉進汽車旅館2樓性侵,甚至被恐嚇「讓妳混不下去」,但一、二審庭訊時卻又說他不記得當晚有去汽車旅館,甚至與女員工發生過性行為,但法院最後駁回上訴,依妨害性自主判處許男5年徒刑,不過許男又拿出當晚汽車旅館的出入紀錄以及旅館根本沒有2樓推翻女員工的證詞,台南高分院因此決定重新審理,並暫緩執行許男入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