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洪正達/台南報導
台南北區公園路郵局外的郵筒17日晚間被一名男子插上電鍋「露天燉湯」,讓路過民眾嘖嘖稱奇,並將照片貼上《台南爆料公社》,事後郵局找來警方進行協調,發現張姓男子竟因下體疼痛要借電煮湯,又說這個插座本來就是讓民眾自由使用,經過員警解釋這是電動車專用的電源後,張男才抱著電鍋悻悻然地離去。
▲張男將電鍋插在郵桶下的插座露天燉藥,讓民眾相當驚奇。(圖/翻攝《台南爆料公社》)
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露天燉湯的張姓男子從事回收業,17日晚間他看見郵局的郵筒底下有一處作為電動車充電站的插頭,於是從家裡抱來電鍋開始露天燉湯,當郵局通報警方到場處理後,張男又說,既然提供充電,為何不能插電鍋,而且也沒有加註警語,對此郵局則表示,雖然插座是供給民眾使用,後續將會詢問總務科是否涉嫌竊電,警方也表示,如果郵局提告,他們就會以竊盜案受理。
警方表示,根據《刑法》第33條規定「第323條「電能、熱能及其他能量,關於本章之罪,以動產論」分別定有明文。亦即,除了動產之外,竊取「電能」、「熱能」或「其他能量」者,亦會構成竊盜罪。而竊取非動產者,最常發生的就是竊電罪。如竊電者係竊取通過鄰人電表之電能,將構成刑法第323條準用第320條第 1項竊盜罪。」
不少網友看到照片後紛紛表示,「等等馬上到我的手機沒電了」、「原來郵箱有插座,我第一次知道!!!」、「下次看到就是在幫手機充電而不是煮飯了」、「晚一點會有一堆人跑去插電........」、「電鍋裡有沒有煮什麼好料啊」、「取之台南,用之台南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