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煮放半年冷凍肉!他一吃下場慘 過來人驚曝「暗黑內幕」

鄉民中心/綜合報導

許多人認為把吃不完的食物放進冰箱保存,食物就比較不容易腐壞。對此,有一名網友的媽媽把放在冷凍庫半年的肉拿出來料理,他一吃完後下場超慘。貼文發出後,引起熱議。

▲原PO媽媽把冰半年的肉拿出來料理。(示意圖/翻攝自爆怨公社)

該名網友在PTT八卦板發文,表示媽媽難得開伙要煮飯給孫子吃,他看媽媽從冷凍庫拿出至少冰半年以上的肉出來說要炒,但原PO擔心放這麼久的肉會不會壞,但媽媽一臉自信的說「不會啦!冰冷凍庫的東西不會壞」,他無法理解「這莫名其妙的自信理論不知道打哪來的?」

結果原PO吃完媽媽煮的菜後,竟然「烙賽了」,讓他直呼「吃了好幾天外食都沒事,強烈懷疑是昨天的愛孫晚餐惹的禍」,因此他想知道「為啥長輩都會認為冰冷凍庫的東西都不會壞?東西冰冷凍庫真的就不會壞嗎?」

▲原PO吃冰冷凍庫半年的肉後,竟然「烙賽了」。(圖/翻攝自PTT)

貼文發出後,網友紛紛留言「其實夠低溫真的沒差」、「不知道,但上次吃了凍半年的甜點就拉肚子了」、「還是會壞」、「家庭的冷凍庫根本沒多冷」,另外,還有網友說「肉冰半年中間沒解凍應該還好,我吃過凍兩年的也沒拉肚子」、「冰箱冷度不夠低,魚類有些在冷凍廠1年以上」、「低溫不會,只是會變得很難吃」、「理論上是這樣,但實際上家用冰箱都不夠冷」。

事實上,根據《早安健康》指出,一般家用冰箱冷凍溫度大約在 -12℃~-19℃之間,但這個溫度還不能殺死寄生蟲及細菌,因此若肉買回來確定如何料理後,可先將肉煮熟再冷凍,不僅可以延長保存期限,也不會破壞肉質口感;此外,畜肉及禽肉等肉品若保存良好,可放置冷凍庫1-2個月,但水產品僅能放1-2週,就要盡速食用完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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