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蕭保祥/台北報導
台灣中華職棒(CPBL)副秘書長王惠民24日下午表示,中信兄弟選手周思齊二次宣告自由球員(FA)轉隊補償金,最終定案是現行年薪125%之一半,也就是337萬5000元。
▲中信兄弟周思齊與張志豪宣告FA。(資料照/記者劉彥池攝影)
根據中職2020年規章,2018年12月26日常務理事會最終修正自由球員辦法在規章第21章,第148條【補償規定】2、全額轉隊費之補償,「新球團必須支付該行使自由球員權利選手之原所屬球團轉隊費,其額度為該選手該年度薪資總額之125%(未稅)。」「若該選手為第二次以上行使自由球員權利者,則轉隊費額度為前次百分比之一半。」
周思齊2020年月薪為45萬元,如果用125%的半數計算,FA補償金為337萬5000元。
周思齊首次宣告FA是2013年球季結束,當時FA補償全額為選手年薪250%、跨年後下降到125%,那年周思齊在兄弟象月薪28萬元。
聯盟認為周思齊首次、第2次宣告FA的補償規定不同,二次宣告FA就適用現行規定125%的一半,未來若有選手二次宣告FA,也是依此計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