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中心/陳又瑞報導
中國廣東省深圳市一名女同性戀5月剛到職不久,參加迎新聚會後竟慘遭男同事帶走性侵。事後警方更遲遲不肯立案,直到事情鬧大才開始偵辦,將男同事逮捕送辦。近日男同事的一審判決出爐,因涉嫌強暴罪遭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。
▲曾女參加工作聚餐慘遭鄒男灌醉帶走性侵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綜合外媒報導,22歲曾姓女子到職7日後參加迎新聚會,不料她在聚餐喝醉酒後,竟被21歲鄒姓男同事帶走性侵得逞。事後曾女的女友協助報案,警方卻稱曾女是「自願發生關係」,沒有立案展開調查、也沒讓她接受驗傷,直到消息引發網路軒然大波才開始動作,將鄒男逮捕送辦。
近日法院一審判決出爐,鄒男因涉嫌強暴罪,遭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。曾女的女友表示,案發至今已經半年多,這半年間她和律師、朋友一刻也沒有放鬆,最後終於等到法院宣判。
不過法院的判決引發中國網友憤怒發聲,怒轟「強暴才3年半?」「判太輕」、「堅守半年多,才判刑3年半?」「才3年半,這哪裡是懲罰了,根本是鼓勵!」、「既然強暴屬實為何只判3年半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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