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經中心/林奇樺報導
每2個月對發票可說是民眾們的小確幸,但卻傳出高雄一名網友為了增加中獎機會,竟在2個月內跑遍了超商、賣場,購買1元塑膠袋,總共買了4600個袋子,意味也拿到了4600張發票,令也買了不少2元的白包,在這些9-10月份的發票中,也對中了30張發票,共8400元。事件曝光後,引起網友熱議,許多人就紛紛痛罵。對此,財政部稅賦署也指出,未來將針對一定金額以下的故意消費行為不予對獎。
▲有民眾到處買1元袋,集了4600張發票。(示意圖/資料照)
財政部稅賦署今(30)日針對「民眾以大量購買1元塑膠袋或2元白包袋,套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案」作出回應,指出已掌握相關案情並請當事人到該局說明,當事人主張確實有相關交易事實,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暫先給獎,該局將持續關注並蒐集事證,倘有不法情事將依規定追回獎金並移送偵辦刑責,並表示針對這種取巧行為,日後將研議訂定一定金額以下小額消費不予給獎之可行性,以防杜有心人士不法套取中獎獎金,並保障消費者兌獎權益。
但會不會反而矯枉過正影響一般民眾的權益?賦稅署官員指出,研議相關防堵機制,就是為了保障一般消費者對獎權益,杜絕「套領」事件,強調只會針對異常、故意的「套領」獎金情形,不會影響到一般民眾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