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啓明/新北報導
新北市一名唐姓女子,她與在監獄服刑中的劉男結識後,劉男以繪畫專長及書信往來不斷追求,2人於2014年間結為連理,沒想到劉男出獄後,竟與林女發展婚外情,林女甚至還宣示劉男要為了她「淨身出戶」離婚,唐女氣憤提告求償。新北地院審理後,判林女須賠償給對方20萬元,可上訴。
▲新北地院審理後,判林女須賠償給對方20萬元。(圖/資料畫面)
唐女提告主張,她2011年間與在監獄服刑中的劉男結識,之後劉男以繪畫專長及書信往來不斷追求,她被打動後,2人於2014年間與劉男結為連理,2017年間,劉男假釋出獄後,到今年7月初2人互動仍親密熱絡。
今年7月下旬,劉男因到林女所開設的美髮店進行油漆工程進而交往,2人一同出遊烤肉、拍攝親密合照,林女除了在劉男脖子上「種草莓」宣示主權外,還說劉男願意為了她「淨身出戶」離婚,唐女氣憤提告求償。
新北地院審理時,林女否認犯行,法官根據唐女指證及照片上等證據,認定林女侵害唐女配偶權,判她須賠償給唐女20萬元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