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羅欣怡/新竹報導
刑法通姦罪在今年5月29日因違憲而除罪化後,各地法院與地檢署開始針對妨害家庭案件,以公訴不受理或是不起訴結案,但被背叛的那一方,仍可提出「民事訴訟」,向對方求償。新竹就有一名人妻,最近收到檢方的不起訴處分書,才驚覺丈夫偷吃已婚女同事,人妻走民事訴訟,最後獲判15萬賠償。
▲陳姓業務員和已婚女同事婚外情,妻子在家中收到不起訴書才驚覺丈夫外遇。(示意圖/資料畫面)
這名59歲在進口車商公司上班的陳姓業務員,和妻子結婚29年,有一個小孩。去年7月他和32歲、已婚的劉姓女同事上摩鐵「激戰」,劉女的先生因抓姦時證據不足,最後檢方不起訴處分,陳男的太太一直到今年2月份時收到寄到家裡的不起訴通知書時,才發現先生和同事的不正當關係。
陳男的太太深感遭到背叛,每每想到先生背叛29年的婚姻,就會引發雙方爭執,造成她精神上受到嚴重折磨與傷害。人妻認為,劉女明明知道陳男是有家室的人,兩人卻一起上汽車旅館,雖然不能證明有通姦,但各自有家庭的男女一起上摩鐵,可以想見已經逾越普通朋友的關係,因此求償50萬元。
但劉女向法官澄清,當天中午因為肚子不舒服又過敏,下午還要去彰化找客戶,所以才會在路上找摩鐵休息,進房後兩人各做各的事,陳男在一樓聯繫客戶,自己在二樓休息,沒有發生踰矩的事情。
法官審酌後認為雖然劉女丈夫提出的通姦告訴,檢方已經做出不起訴的處分,但眾所周知,汽車旅館具相當隱密性及曖昧性,實難想像單純同事關係會毫不避諱,任意一同進入休息長達2小時,況且劉女偵查中坦承車子是她直接開進去,訂房、付費,顯然是在「極熟練」的情況下,與陳男進入摩鐵,在在彰顯2人間親密關係非比尋常,認定侵害配偶權,需賠正宮15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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