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34歲男子林子文被控與人妻黃姓女子出遊後,開車載送黃女返家時,遇上黃女的丈夫王姓男子怒持枴杖鎖破壞休旅車,林男卻踩油門衝撞王男,將王男輾壓在車底致死。一審、二審林男皆被依殺人罪判處11年有期徒刑,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▲林男開車衝撞王姓人夫還輾壓致死,辯「正當防衛」。(資料照/翻攝畫面)
根據判決,2016年林男與黃姓人妻因網路遊戲認識,2017年3月間,2人相約到台中遊玩,之後林男開車載黃女返家。途中,黃女的丈夫王姓男子來電,要黃女把手機拿給林男聽,並逼問林男的車型、車號。
待林男2人到達家門前,王男持拐杖鎖狂敲林男的車身,林男不甘示弱,猛踩下油門衝撞王男,王男倒地,林男竟輾壓過去,造成王男頭部、腹部重傷,送醫後宣告不治。
審理期間,林男辯稱,是王男先攻擊,讓他意識到恐有危險,為阻止王男繼續施暴,才會踩油門,沒想到車子突然暴衝停不下來,因此撞倒王男並輾壓,他是正當防衛,並非殺人。
不過一審、二審法官皆認為,雖然林男事發後待在現場,符合自首要件得減刑,但林男以車衝撞,其攻擊性遠勝於王男的拐杖鎖,撞倒人後還行輾壓,也屬防衛過當。考量其未與家屬達成和解,因此依殺人罪判刑11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