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盈君/台南報導
日前,台南市一名男子涉及性侵案件,不料卻投訴到警方督察單位,控訴該分局的偵查佐「侵犯」他!仔細詢問才得知,當時偵查佐上門送通知書,但因門鈴故障,所以只好用手敲門,男子認為此舉遭到侵犯,因此向警方督察單位投訴。雖然督察組也認為該偵查佐很無辜,但為了讓檢舉案能結案,只能要求偵查佐寫職務報告。
▲門鈴故障,男子不滿警方敲門怒投訴。(示意圖/資料照)
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該男子涉及一起性侵案件,因受害者已驗傷,也提供證物讓警方採DNA,警方為了調查男子是否涉案,因此去電要求男子到警局採集DNA。不過男子卻稱病,先是表示下體疼痛無法行走,之後又稱沒時間,偵查佐提醒之後將進入通知書送達程序,通知不到就請檢察官開拘票逮捕,結果男子就此不願再聯繫。
而偵查佐只能依法帶著通知書,到該男子的透天厝住處,不過當時門鈴損壞,所以用手敲門,由男子的母親出面簽收,不料男子得知母親收下通知書,氣的打電話向督察室檢舉,聲稱遭員警「侵犯」。之後警方追問才知道,原來男子是不滿偵查佐敲門,無奈之下,只能要求偵查佐寫職務報告結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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