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蘇怡璇/高雄報導
媒婆難為!高雄一名阮姓女子幫王男媒介越南正妹,以結婚為前提交往,王男挑選中一名黎姓越南女子後,花了20幾萬把美嬌娘娶回家,但沒想到兩人「床事」不順,沒多久離婚,王男越想越不對,認為是阮姓媒婆辦事不力,才以離婚收場,因此提告要求退還聘金。法院審理後認為,聘金並非媒人收走,而是王男的前妻,因此認定請求無理,判王男敗訴。
▲娶越南正妹「房事不順」被退貨?高雄男告媒人想討聘金敗訴。(示意圖/與案情無關)
根據判決書,王姓男子透過朋友介紹,認識越南籍的阮性女子,透過阮女手機相簿中,挑選了好幾位同為越南籍待嫁女子給王男挑選,挑定一中一位黎姓女子後,阮女幫兩人牽線,透過通訊軟體進一步認識,等到感覺對了,王男決定與黎女結婚,再次透過阮女牽線。
但阮女經營美容院,沒辦法陪著王男飛到越南去當翻譯,因此王男開出1500美金(約台幣4.3萬)讓王女暫時歇業一起飛到越南去準備結婚事宜。最終王男花了20萬元買金飾、iphone、現金、聘禮等東西擴國提親,終於將黎女娶回台灣,沒想到2人結婚沒多久,就因為「房事不順」,協議離婚,王男為了一段失敗的婚姻慘賠20幾萬元,他越想越不甘心,直接提告!但對象竟是負責媒合的阮女,要向他索討娶妻的20幾萬元。
高雄簡易庭審理時認為,王男想到拿回聘金,金飾等物品,應該要向「前妻」討,而不是向媒人提告;而媒人阮女也提出與王男的對話紀錄以及單據,證明自己連「介紹費」都沒拿,只拿了1500美元的翻譯費,況且,這還不算美容店沒營業的損失。法官因此判王男敗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