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薇娜小編
反黑箱課綱行動在暑假的一開始,就有許多學生聚集在教育部前抗議(如果不包含搞錯陳澄波是誰的那個學生的話...),但媒體關注的,是有話題性的那一方,而那些贊成課綱調整的學生,似乎也沒人在意他們的想法了。
昨天(23日)的抗議行動,也成為今天最熱門的討論話題,不只在臉書上有各種聲援、各種罵,教育部、保安大隊門口也聚集了家屬和其他抗議學生,還有媒體。凌晨的行動,逮捕3名記者、6名民眾、24名學生,共計33人現在還回不了家,當然,其中最為人矚目的還是「媒體記者也被抓了!」(註:7月24日下午3點,三名記者以各1萬元交保。)
▲圖/翻攝自臉書
《自由時報》記者廖振輝說,當時他跟著學生們一起翻過圍牆進到教育部,卻被優勢警力抓住,後來,因為教育部打算提告,所以被警方留置,且禁止記者使用攝影器材和手機,後來,在凌晨被帶到保安大隊,雖然沒有接受到暴力,或是使用束帶限制人身自由,但這次的經驗讓他覺得「以後不曉得如何採訪新聞」;苦勞網也在臉書上表示,苦勞網記者宋小海在採訪過程中,有幸在第一時間尾隨翻牆學生進入教育部,目擊了學生行動與警方逮捕的過程,但隨後便失去聯絡,手機一直無法接通至今。
▲圖/翻攝自臉書
自由時報攝影記者廖振輝、前新頭殼記者林雨佑、苦勞網記者宋小海,三名記者被帶往台北市保安大隊。第一時間,也有人致電到台北市警局詢問三位記者的下落,得到的回覆是:
一、市警局表示,三人要經過訊問、查證程序,必須釐清是否與高中生一樣有侵入行為,因教育部已經提告,因此,沒查證前,即便是採訪,都被認為有侵入嫌疑,但許多同業已經打去反映,所以市警局聲稱會儘快處理。
二、送去哪裡?保大或中正一?市警局語焉不詳表示尚不清楚。
三、為何記者無法通電話?市警局表示,因為「訊問、處理」過程,所以不會讓他們打手機。
台北市警局也對苦勞網表示,因為教育部已經提告,必須釐清三人「是否與高中生一樣有侵入行為」。
根據《中華民國刑法》:無故侵入他人住宅、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無故隱匿其內,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,亦同。
所以記者與學生一樣犯法了?
從被逮捕的記者自述來看,三名記者確實是跟抗議學生一起「翻入圍牆」,姑且不論他們都未提及的採訪過程及手法,侵入建築物是事實,打著新聞自由的旗號是合理違法的根本嗎?舉例來說,台北市違規停車,只要有相關證據,就可以上網填寫檢舉單,而且超級準時的在20天後會答覆是否開罰,證據已經攤在陽光下了,於法於理,明確的違規就應該罰。所以為什麼記者不應該被帶走?
▲圖/翻攝自《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》臉書
學生們認為教育部違法在先,所以抗議有理,那請問你們的行為和蠻橫的政府有什麼差別?
不論是記者、學生,或是其他抗議民眾,將樓梯架上圍牆,再翻越進教育部廣場,當你跨越那條界線的時候,不僅違法,也證明這樣的行為與蠻橫的政府無異。倘若,跟著學生們一起翻過圍牆是秉持著忠實報導的精神,那教育部長吳思華提告的動作,無疑是讓違法行為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標準放上天秤檢視,甚至可以借此讓司法間接高舉新聞自由的旗幟,不是嗎?
因為一場抗議行動,讓大家就聚焦在抗爭的對與錯之間,還有多少人記得當初反課綱的本意?
有人說:
進入部長辦公室後,我們沒有破壞任何物品,也沒有翻東西,僅將一些椅子、櫃子靠在門上,連續喊著口號一小時左右時,警方在三秒內將部長室大門拆個粉碎,大量霹靂小組湧入部長室,我立刻衝向其他同學手勾手防備,我是第一個被壓制在地的,雖然我完全沒有掙扎反抗,但警察毫不客氣,用力反折我的雙手,我痛得咬牙,霹靂小組一手上銬,一手將我的臉用力壓在地上,上銬完成後,直接拉著手銬拖行到部長室門口,用力將我摔倒地板上。
所有的文字、照片、影片,從天黑流傳到天亮,大家無止盡的指責警察的暴力,指責警察的蠻橫無理,如果,警察會即時上傳影片,可以上臉書訴說事情經過還有心情,那現在的風向會吹向哪一方?大家常常罵媒體只會投機取巧的報導,截取部分事實,然後放大宣傳,不過,人本來就只看自己覺得對的部分,本來就是雙重標準。或許政府有錯,決策有錯,學生很無辜。但這一次,我真的不覺得警察有錯。
而這一次,大家的討論聲浪似乎開始對媒體寬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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