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
中國河南一名現年9歲的女童「小蔓」,在2年前,被法院判賠55萬元人民幣(約合台幣240萬餘元),還被處以「限制消費令」,成了全中國年紀最小的「被執行人」。原來小蔓的父親在她2歲時,殺了妻子、岳母,並與買家談定以68萬元人民幣代價賣房,但沒多久,小蔓父親就被捕入獄,之後還被判了死刑。由於買家已付55萬前金,因此2次告上法院,最後法院判決小蔓敗訴。
▲到2020年也才9歲的小蔓,堪稱全中國最年輕債務「被執行人」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根據中國媒體《南方周末》報導,小蔓的生父因為好賭,欠下10多萬元人民幣債務。起初以信用卡支付,最後卡都刷爆了,只得轉向地下錢莊借錢。沒意外,債務越滾越大,2011年底,小蔓生父起意賣房還債,遭到妻子和岳母反對,岳父也對他不滿,使得他起了殺人念頭。
2012年2月23日,小蔓生父對妻子和岳母下藥、殺害,並分屍、棄屍。2天後,他若無其事,找到想買房子的王姓買家,談定成交價68萬餘元人民幣,王男先行支付55萬元,拿到鑰匙,尾款等房子過戶後再付,雙方簽下合約。
原本打算拿了55萬就跑路的小蔓生父,最後受不了良心煎熬,向親哥哥透露「犯了天條」,親哥察覺不對勁,通知獨居的小蔓外公。11月16日,小蔓生父在貴州安順被捕,2013年6月17日被判死刑,並須得賠償妻子、岳母喪葬費用共3萬餘元人民幣。
2015年底,法院執行喪葬費部分,但小蔓生父被死刑執行前早已身無分文,只剩下「凶宅」,又與王姓買主有糾紛,因此法院查封了房子,限期3年。王男認為,既然錢都付了,房子就是他的,管理費也一直都是他在繳,因此向法院提起解除查封與購屋合約有效訴訟,提告對象就是小蔓。
結果法院判王男敗訴,王男不甘心,再次提起訴訟,對象依舊是小蔓,還有小蔓的爺爺、奶奶,因為他們都是小蔓生父的遺產繼承人。不過小蔓的爺奶不願承擔官司,2019年4月間,將房子全部贈與小蔓。
2019年6月28日一審鄭州金水區法院判決轉讓合約無效,王男得返還房屋,意即,小蔓得還55萬元購屋金。經過上訴、重審,2020年10月29日,鄭州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持原判。11月25日,因小蔓一直無法還錢,法院對她發出「限制消費令」,即小蔓被列入國家的黑名單,出門不能搭計程車,也不能搭高鐵、搭飛機,更不能住進星級以上的飯店等。
有律師認為,小蔓根本是一無效合約的受害人「為何要她承擔?」另有學者認為,法院既然判決轉讓合約無效,到底要還多少錢就必須依雙方的經濟狀況、責任比例進行考量,況且房子為夫妻共同財產,屬於小蔓生父的部分價值多少,法院都未做說明。還有專家痛批,小蔓現在才9歲,能否執行判決都不是她能單獨決定,法院卻對一個孩子下限制令,根本太過死板、官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