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被稱為「電眼男星」的藝人洪浩竣,因不滿杉朋娛樂公司未屢行經紀合約,於2018年4月間,發函終止,但杉朋娛樂對外依舊以其經紀公司自居,已經影響他的工作權,向法院訴請確認經紀合約關係不存在訴訟。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洪浩竣勝訴,二審高等法院駁回杉朋娛樂的上訴。
▲藝人洪浩竣曾擔任亞洲旅遊台「世界都是我的菜」外景主持人。(圖/翻攝自洪浩竣臉書)
根據判決,洪浩竣主張,他於2018年4月11日發律師函給杉朋娛樂,表明終止經紀合約,但杉朋娛樂對外不僅依舊以其經紀公司自居,並要求欲邀請他演出的單位都需先經過杉朋同意,認為已嚴重侵害他的工作權,提起訴訟要求雙方經紀合約自2018年4月13日起即不存在。
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洪浩竣勝訴,杉朋娛樂不服,上訴二審高等法院。不過高等法院認為,合約中載明,杉朋娛樂需保障每年至少安排洪浩竣2部戲劇類節目演出、播出,且為主要演員,如未達該標準,則洪浩竣得終止合約,杉朋娛樂不得異議。
但檢視洪浩竣的作品,雖然在電視劇《四月望雨》中的「雨夜花」擔綱男主角,但該劇自2017年底拍攝完畢到2018年4月間,都未播出,不符經紀約中的規定。
另在舞台劇《冒牌天使》中,洪浩竣飾演的也非主要角色,雖又有參與《我的極品男友》、《1006的房客》等電視劇,但也非主角,且出場集數不多,還被在節目說明中列為「其他演員」。
法官認為,杉朋娛樂提供的演出機會與經紀約內容確實不符,依約洪浩竣得終止合約,因此駁回杉朋娛樂上訴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