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訊

今年第7起!黃湯下肚還騎車 台南警酒測值0.66遭送辦

記者王紹宇、朱怡蓉/台南報導

台南市發生車禍意外,機車追撞停等紅燈的汽車,警方到場調查,汽車鈑金受損,機車撞爛,拿了證件核對發現騎士是自己人,任職灣裡派出所的56歲楊姓員警。初步估算這已經是台南第7起的員警酒駕案,除了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外,知法犯法的楊姓員警得面臨一大過和調職的懲處,分局長自請處分。

▲56歲楊姓員警喝酒騎車追撞轎車。

晚上9時許,台南東區的中華東路一段上車輛不少,紅燈亮起,汽車機車停下,但是遠遠騎來的這輛機車卻沒有減速,碰的一下撞上汽車右側,騎士摔得四腳朝天。

戴著安全帽站在肇事現場,騎士看來很不安,不只因為他撞車肇事,而是56歲的他本身是派出所員警,剛剛和朋友餐敘喝酒,酒測值0.66。

台南第六分局副分局長吳麗娟:「到永康友人家中聚餐,席間有喝酒,將楊員予以記大過並調地處份,本分局分局長也自請處分。」

▼▲6月和7月都有台南員警酒駕釀禍。

員警休假到朋友家吃飯、喝酒聊天,但是知法犯法的堅持騎車回家,從永康一路到東區,停紅燈撞車才被發現,分局長馬上自請處分,因為這已經不是今年第1起員警酒駕案,市警局早就三申五令別知法犯法。

時任第一分局行政組長(2015.11.20):「本分局執勤人員跟隨蒐證。」

這是前勤務中心主任,他7月騎車回家,因為乘客沒戴安全帽被攔檢,渾身酒味被抓包;而更早之前,在6月一輛計程車載著乘客凌晨被撞,撞他的轎車是派出所員警開的,當下肇事警察還落跑,騎車回現場遭逮。

▲即使已經公布酒駕處分,仍有員警知法犯法。

從6月開始員警酒駕的車禍酒測值0.46,接下來騎機車的勤務中心主任0.41毫克,剛剛被抓的派出所員警0.66。從年初到年底,知法犯法的員警酒駕已經第7起。

台南市長黃偉哲:「4天的大取締,事實上找到86個人酒駕的,所以說事情發生還是有人酒駕。」

前台南市警局長為了杜絕酒駕就已經規定機關首長要連坐處分,7月就職的新任局長詹永茂也頻頻叮嚀別踩紅線,又傳出的第7起員警酒駕案,是把長官的話當耳邊風嗎?台南警界恐怕再掀波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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