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台北報導
台北市1名嫩妹小晴(化名),先前到信義區夜店狂歡,結束後獨自一人離開,卻因不勝酒力蹲坐路旁,謝姓男子隨即上前搭訕,並將小晴帶進草叢隱密處,趁機脫褲性侵得逞,小晴酒醒後發現,自己下半身一絲不掛,嚇得趕緊報案;謝男應訊時辯稱,兩人是情投意合,檢方不採信其辯詞,仍依乘機性交罪嫌將他起訴。
檢警調查,去年10月間清晨5時許,謝男與3名友人相約吃早餐,其中1人在店內等候,謝男與2名友人散步時發現,小晴酒醉蹲坐在路旁,謝男主動上前搭訕,2名友人以為雙方看對眼,遂在路旁滑手機等候,謝男竟將小晴帶到隱密草叢性侵。
▲謝男在夜店附近撿屍嫩妹到草叢性侵遭起訴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資料照)
早餐店內的友人遲遲等不到3人,沿著原路回去找尋謝男等人,這才發現好友行徑,但謝男連忙解釋自己沒跟小晴發生關係,只是看到對方衣衫不整,他幫忙整理一下,4人便一同回到早餐店;小晴酒醒後發現,內褲被人脫掉,驚覺自己被性侵,嚇得趕緊報案,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,循線將謝男等4人逮捕送辦。
謝男應訊時辯稱,他的確有與小晴嘿咻,但兩人純屬你情我願;3名友人均否認犯案,加上小晴僅驗出謝男DNA,腿部又有擦傷,而且謝男搭訕過程不到5分鐘,檢方認為,小晴不可能立刻同意與謝男發生性行為,遂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謝男;至於3名友人因罪證不足,均獲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