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游承霖/桃園報導
桃園一名王姓密醫,2018年間,替女子小花(化名)看診時,藉故進行「喬尾椎」療程時,以手指性侵對方得逞,小花當下嚇得不知所措,直到事後詢問母親及衛生局、傳統整復推拿師職業工會等單位後,這才驚覺有異報警;儘管王男否認犯行,但桃園地院仍依妨害性自主、醫療法各判他1年10月、6月徒刑。
判決指出,王男在桃園市平鎮區的住處開設整復診所,替病患進行民俗療法的推拿服務,2018年4月26日下午2時許,小花上門求診時,王男向她收取3百元費用後,便要她趴下並以浴巾蓋住身體,接著要求她脫去外褲,最後以手指侵入小花下體5秒;事後小花詢問同樣前來看診的母親,並洽詢衛生局、傳統整復推拿師職業工會等單位,了解調整尾椎骨的作法為何後,經過衛生局稽查,全案這才曝光。
王男挨告後,坦承有對小花進行調整尾椎骨的醫療行為,但否認性侵,並辯稱「我沒有把手指插入小花下體」等語;辯護人也代為主張,本案只有小花單一指述,王男也並無動機碰觸小花下體,此外,就算真的有碰到,應該也只是碰觸到,而不是侵入。
小花出庭證稱,母親聽從友人介紹,曾到王男的診所治療過1、2次,母親接受治療後感到十分有效,因此她才會一同參與療程,當時在「喬尾椎」時,感覺到王男有把手指放到自己下體約5秒時間,接著又把手伸進肛門喬尾椎約10秒,過程中王男也有要求她深呼吸與縮肛等動作。
小花的母親也說,事發後2、3天,小花突然哭喪著臉表示不願再去,接著更詢問「你要喬尾椎,你喬尾椎是插肛門還是插陰道」,說著說著就哭了,這才驚覺女兒遭王男侵犯,痛批「以後不要去就算了,那種缺德的醫生不要去」。
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,認為小花證述明確、前後一致,並無瑕疵可指;此外,法官曾去函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,回函表示「『喬尾椎』不用侵入病患下體,至於是否進入肛門執行,須依專業醫療評估,並對病人詳盡完善說明義務,以及徵得病人或法定親屬同意後,才能在其家人及護理人員陪同下執行。」此外,國內並無整復師,尤其多以民俗調理業者作為包裝行銷的商業目的,容易與中醫師混淆,若擅自執行醫療業務,當屬密醫行為。
法官認為,王男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從事侵入性治療醫療行為,有傷害國民健康之虞,行為顯不可取,又藉由民俗治療機會,因一己色慾,造成小花身心受創非淺,所造成危害非輕,兼衡王男並無前科、素行尚稱良好,因此依《於因相類醫療關係受自己照護之人,利用機會為性交》判他1年10月徒刑,另依《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,擅自執行醫療業務》判刑6月,全案可上訴。
▲王姓密醫涉嫌利用「喬尾椎」的時候,以手指性侵小花得逞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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