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被控以雙子星大樓開發案,向太極雙星團隊索賄1500萬元,高等法院更一審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,將賴素如判刑7年6月,褫奪公權4年,最高法院23日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根據了解,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已發出傳票,通知賴素如需於12月30日報到發監。
▲北檢已發出傳票,通知賴素如需在12月30日報到發監。(圖/中央社)
賴素如被控利用職務,在雙子星開發案中,提案為太極雙星團隊操盤手程宏道等人排除其他廠商,並透過白手套索賄1500萬元,但案件爆發前僅收到100萬前金。
2014年10月間,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,將賴素如判處10年有期徒刑,褫奪公權5年。案經上訴二審,高等法院判刑9年,褫奪公權9年。不過最高法院認為,白手套彭建銘等人供稱,向賴素如「一手比弧形,一手比1」的動作,是要告訴賴素如將賄款降到1000萬元,賴素如微笑回應,二審並未釐清2人手勢與微笑間的關聯性,是否即表示達成行賄與收賄共識,因此發回更審。
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7年6月有期徒刑,褫奪公權4年,案經上訴三審,最高法院23日駁回,全案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