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懷孕就偷吃!嬌妻坐月子不在家 他帶小三回家嘿咻

記者楊忠翰/基隆報導

基隆市1名蔡姓女子,3年前與陳姓男子結婚,婚後育有2名子女;孰料,丈夫趁她懷孕、坐月子期間,與1名剛出社會的魏姓嫩妹交往,還帶對方回家嘿咻,蔡婦蒐集兩人對話紀錄等證據,憤而對魏女提告求償50萬元;基隆地院考量魏女的經濟能力後,判魏女應賠償10萬元。

蔡女主張,她透過友人協助,找到小三及友人的對話紀錄,內容提及「他老婆坐月子的時候,偷偷帶我回家一次」等字句,證明丈夫與小三在店內、車內及車庫等地點嘿咻,而且2人對話極為鹹濕露骨,丈夫還以寶貝稱呼魏女,她決定對小三提出告訴,並對丈夫提出離婚。

魏女應訊時否認犯行,並辯稱兩人只是朋友,因她個性海派,才會用「寶貝」稱呼好朋友,也會說出「愛你」等字句,親朋好友皆能做證,相關訊息都是在抒發情感,部分內容則是陳男友人杜撰,陳男妻子不能單憑對話紀錄為證,對方應拿出性愛影片等證據,才能證明她與陳男有發生性行為。

▲魏女與人夫嘿咻遭判賠10萬元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baby)

法官認為,魏女得知陳男有家室時,理應遵守交往分際,但兩人對話涉及擁抱、親吻、黏你、愛你、寶貝等詞彙,魏女還與友人閒聊兩人性事,就算只是隨意杜撰,亦會讓人產生不當遐想,即使2人並未發生性行為,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界限,明顯破壞蔡女配偶權。

法官指出,魏女初出社會,每月僅有2萬元收入,不但要繳學貸,還是家中唯一經濟來源,因此判她應賠償蔡女1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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