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基隆報導
基隆市第二分局巡佐王志堅與當地最大的應召站張姓女老闆「崔姬」交往,不顧警察身份與女友共同經營應召站,並提供警察局掃蕩色情的勤務資訊。基隆地院日前判決,王志堅不知廉潔自恃,嚴重破壞警察風紀,影響警察形象,重判4年6月,得易科罰金492萬;張女判刑5年,得易科罰金547.5萬元。基隆市警局表示,收到一審判決書後,就會將王志堅停職,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▲基隆市仁愛區的龍安街綽號「鐵支路」,是當地知名的紅燈區。(圖/中央社)
王志堅12年前曾在基隆市第一分局忠二路、南榮路派出所擔任員警,期間認識了經營應召站的崔姬,兩人相伴多年。王調到第二分局後升官變成巡佐,崔姬開設的應召站在王的庇佑下逐漸茁壯,成為基隆市龍安街最賺錢的應召站。前年9月13日晚間,市警局督察組掌握消息,出動靖紀小組及員警到基隆市仁愛區的龍安街查緝,當場帶回王志堅、崔姬及多名外籍應召女。
檢警調查,兩人與另外2名張姓友人共同經營應召站,崔姬並在龍安街應召站附近的「天聖宮」內裝設電腦主機、螢幕及遠端監視軟體等設施,由王志堅及另一名有人監看應召站附近的動態,掌握警方行蹤,並適時以行動電話通訊軟體聯絡事先通知應召站女子,規避警方查緝。
此外,檢警也掌握王志堅通風告信關鍵證據,查出他在2017年11月7日時,將近日警方開會要求績效的消息,告知崔姬,並提醒崔姬要小心。
王志堅起初在警詢及偵訊時否認經營應召站,但在法院準備程序及審判程序時則又改口坦承。張女則承認有媒介19名外籍女子來台賣淫,以1千到1500元不等價格收費,事後依比例拆帳。檢方偵結後,將王依涉犯公務員包庇媒介、容留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等罪嫌起訴,張女則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。
法官判決指出,王志堅身為警察,職司社會治安及風氣維護職責,竟不知廉潔自恃,與他人共同經營色情性交易,嚴重破壞警察風紀,影響警察形象,應予嚴懲。而張女已是累犯,兩人觸犯妨害風化等19罪,各判6月不等徒刑,分別併罰徒刑4年6月、5年,得易科罰金,不法所得沒入。此外,王員涉犯包庇部分,因其為實質上的經營者之一,未構成包庇「他人」要件,予以無罪處分。
而王志堅在事件爆發後,已經從第二分局平調至第四分局擔任巡佐,法官判決若易科罰金,等同拿走王志堅退休後的全部退休金。不過,基隆市警局已經表示,只要收到一審判決書,就會將王停職,還會對相關人員究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