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韋帆/台北報導
國泰商銀板橋分行日前發生理專私挪客戶約新台幣1,732萬元一事,今(29)日金管會宣布裁罰國泰商銀新台幣裁罰1,200萬元。對此,國泰商銀也回應,關於除依法追究涉案者外,也積極強化內部控制措施,杜絕類似情事再次發生。
▲國泰世華因理專不當挪用客戶資金,遭金管會裁罰1,200萬元。(圖/記者陳弋攝影)
金管會12月29日宣布對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處分案,國泰商銀板橋分行洪姓前理財專員從2016年3月至2020年3月,不當挪用客戶資金,所涉金額約新台幣1,732萬元,受影響客戶達4戶。金管會給予國泰商銀1,200萬元處分,並停止該行板橋分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保險代理及金錢信託業務各1個月。
關於今日金管會公布的裁罰案件,國泰世華銀行回應如下,「為本行落實理專例行性調動時主動察覺有異、並啟動調查,且調查後第一時間通報主管機關,並聯繫可能受影響的客戶,妥善保障客戶相關權益。針對涉案者本行除依法追究,並已積極強化內部控制措施,以期杜絕類似情事再次發生。」